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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“会见难”问题深圳取得重大突破
来源:南方都市报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7日作者: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困难一事终于在深圳取得重大进展,昨天,记者从深圳市律师协会获悉,6单位联合发文为律师确认会见权扫清障碍。
深圳市委政法委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、深圳市公安局、深圳市司法局、深圳海关缉私局六家单位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<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若干问题的规定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就深圳市律师会见事宜做出规定。
《规定》进一步实现了与律师法的衔接,其中“我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直接向看守所申请,不需再经侦查机关批准”以及“对无故不派员到场以及超过规定时间派员的,看守所可以自行安排律师会见”等规定成为最大亮点。
深圳市律协表示,将高度关注即将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,及时应对,不遗余力继续推进保障深圳市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工作。